公示公告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1年度一、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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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培[2011]13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定于20116-7月在福州举办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有效期至20126月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

必修课:建筑震害与设计对策。

选修课:中日建筑抗震设计标准对比与建筑抗震设计对策、日本建筑加固技术、建筑隔震设计应用概要、日本建筑隔震改造工程案例及建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管理技术、美国防震减灾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

2、集中面授时间、地点

2011622-25日(22日下午300-600报到)

培训地点: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内)。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

必修课:建筑资源的再利用策略。

选修课: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及规范解析、绿色照明、相关法律法规;

2、集中面授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1627- 30日(627日下午300-600报到)  

第二期:201172-5日(72日下午300-600报到)

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四、培训收费: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培训有关要求

1、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集中面授、辅导、自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与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组织。

2、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注册有效期内分两次完成,每次登记学时必修课、选修课各学30学时,注册人员在3年有效期内应参加两次继续教育培训;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完成,每次登记学时必修课、选修课各40学时,注册人员在2年有效期内应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3、请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pxzx.fjjs.gov.cn),请参训学员合理安排,处理好工学关系,按预报名时间参加培训。未预报名的不予安排培训。

4、参加培训的学员按会务组安排的座位号就坐听课,培训期间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不得无故缺课,缺课半天以上的或没有参加考试的,继续教育培训为不合格,必须重新缴费参加培训。上课时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5、报到时请提交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没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提交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6、联系单位: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08203
  联 系 人:杨廷敏
  联系电话:0591-87616844
     传真:0591-87672851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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