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注销福建省兴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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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审批[2011]5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注销福建省兴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该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失效。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