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等3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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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许[2015]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单位初审及我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等3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等3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8日
附件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等3家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内容及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 |
A235003682 |
2020年1月7日 |
延续 |
2 |
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A235003326 |
2020年1月7日 |
延续 |
3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 |
A235004142 |
2020年1月7日 |
延续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