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关于核准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8
浏览量:2064
闽建许[2014]6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及工程设计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7日
附件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和核准的资质及等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内容及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
A235000950 |
2019年1月26日 |
延续 |
2 |
福建十建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A235021304 |
2019年1月26日 |
首次申请 |